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红鑫龙烫发水巯基乙酸、PH值抽查不合格

2021-02-05 17:13
中国质量新闻网
分享至:

 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 , 2021年2月2日,山东省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《关于2020年市抽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》显示,在2020年化妆品市级监督抽检中,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,标示为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鑫龙烫发水等1批产品不合格。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相关要求依法处置。

  2020年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级抽检不合格化妆品信息

序号

标示样品名称

标示生产企业/代理商名称

标示生产企业/代理商地址

供样单位名称

供样单位地址

包装规格

标示批号

标示生产日期

标示限期使用日期/保质期

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/样品进口地区

标示批准文号/

备案号

标示生产许可证号/卫生许可证号

检验机构名称

不合格项目

检验结果

1

红鑫龙烫发水

广州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

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龙归镇夏良村第四经济社8号

泰安市泰山区王师傅理发用品商店

泰山区灵山大街九州家园二期3排28号

120ml

19082501

/

20220824 

广东

粤妆特字G20120959

粤妆20170252

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

巯基乙酸、PH值

1.巯基乙酸检验结果0.0773%,超出检出限0.00356%。2.按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20959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,显示批件过期,无法打开,无法核对批件内容、标签标示内容、检出情况的一致性。

免责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时尚汇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    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若因作品内容、知识产权、版权和其他问题,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,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.

为你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