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江宁波普力丝日化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
2023-06-08 15:03
中国质量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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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7日,浙江省药监局网站公开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(浙药监处罚〔2022〕25号),涉及宁波普力丝日化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。
| 序号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案件名称 |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|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| 法定代表人姓名 | 主要违法事实 |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|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|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| 处罚日期 | 行政处罚决定书(全文或摘要 |
| 1 | 浙药监处罚〔2022〕25号 | 宁波普力丝日化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 | 宁波普力丝日化制造有限公司 | 91330281144572841B | 钱文君 | 当事人生产的IKASYU 氨基酸洗发露(批号:20220513),依据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2015年版)检验,苯氧乙醇检验结果1.10%,超过标准规定≤1.0%,结果不符合规定。经查,当事人于2022年5月14日生产涉案产品10038瓶,销售10017瓶,赠送17瓶,省级抽验消耗4瓶,涉案产品销售价格为3.9元/瓶,另该批涉案产品留样2瓶。综上,涉案产品货值金额39148.2元,当事人违法所得39066.3元。 |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、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六十条第(二)项的规定,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,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: 1.没收违法所得39066.3元人民币,没收留样的IKASYU 氨基酸洗发露(批号:20220513)2瓶; 2.并处罚款195741元人民币。 |
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之内缴纳罚款 |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| 2023/2/20 | 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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