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广东】廉江市城北荟美美容店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被罚款3000元

2023-07-18 17:44
中国质量新闻网
分享至:
image.png

 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信用中国(广东湛江)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,涉及廉江市城北荟美美容店,该店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。具体信息如下:

行政相对人名称 廉江市城北荟美美容店
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
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881MAC7DDFE18
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
         
法定代表人 李**
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 
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 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廉市监城北处罚〔2023〕073号
违法行为类型 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
违法事实 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
处罚依据 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(一)项
处罚类别 罚款
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;罚款3000元。
罚款金额(万元) 0.3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 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 
处罚决定日期 2023-07-17
公示截止期 2026-07-17
处罚机关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数据来源单位 廉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免责声明: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与时尚汇无关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请读者仅作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    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若因作品内容、知识产权、版权和其他问题,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联系,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.

为你推荐